招标投标行为,本质上属于市场经济中的商务活动。按照国务院《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关于推进重点领域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中,划分为商务诚信建设,招标投标领域信用建设并列于其他十三个信用建设领域其中。
对于招标人来说,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社会分工不断深入,市场交易日趋复杂,各种虚假信息充斥市场,交易者之间的信息不对称的现象加剧。特别是在社会公开招投标方面,仅通过书面的投标文件,招标方不可能在短时间内充分了解投标方的各项状况。对此,通过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客观、独立地开展投标企业信用状况的评价,对于招标人在招标过程中正确评价和识别投标人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可以说,企业的信用评价环节在招投标过程中,具有揭示和防范合作风险、降低交易成本等不可或缺的作用。
对于投标人来讲,企业的信用评价是建立与合作方初步信任的敲门砖。市场经济中,建立互信是合作的第一步,通过企业信用评价的企业,能够使招标方对企业的基本情况和履约能力有一个较为直观、快速和公正的了解,为合作双方打通信用通道,减少交易的信用风险,提高投标企业中标率。此外,招投标的过程中常有竞争对手或是合作伙伴,通过企业信用评价能够为企业对照招标条件和自身情况,认清招标要求或是与竞争对手的差距,进而改善企业经营管理,有效提高企业的信用管理水平,促进企业健康发展。
来源:中国招标投标网 2019/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