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省政府同意,江西省发展改革委和人民银行南昌中心支行联合印发了《江西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十二五”规划》(赣发改规划字〔2012〕2983号)(以下简称《规划》)。《规划》对“十二五”时期江西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总体目标、主要任务、重大工程和保障措施进行了全面的设计。
近年来,我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取得较大发展,社会信用环境不断改善。但我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尚处于起步阶段,与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相比,仍存在较大差距,特别是信用法规制度不健全,管理体制不顺畅,行业信用建设进展不平衡,信用信息标准不统一,信用市场需求不足,信用服务行业发展缓慢等。
《规划》明确,“十二五”时期全省要按照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要求,以提升政府信用为先导,以强化企业信用为重点,以培育个人信用为基础,以全面提升全省社会信用水平、建设诚信社会为目标,着力加快全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步伐,推进全省社会信用信息资源整合、交换共享,完善全省社会信用信息数据库建设,依法高效开展社会信用信息服务,大力促进政务诚信、商务诚信和社会诚信,不断提高政府公信力、企业信用度和个人信用意识,建立健全多种形式并存的征信机构体系和信用监督与失信惩戒制度,营造诚实守信、规范运作的市场环境,为建设富裕和谐秀美江西提供良好的社会信用环境。
《规划》指出,“十二五”时期,我省要以“政府推动、规范运作,统筹规划、有序推进,突出重点、以用促建,整合资源、信息共享,依法操作、强化监管”为基本原则,按照建成“以道德为支撑、产权为基础、法律为保障的社会信用制度”的总体要求,着力推进以“一套法规、两个平台、三大主体”(制定一套地方性信用法规规章,构建信用信息交换和服务两大平台,打造政府、企业、个人三大信用体系)为主要内容的全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初步建立与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体现江西特色的“体系完整、法律规范、监管有力、服务到位、分工明确、运行安全”的社会信用体系基本框架和运行机制。
根据《规划》,“十二五”期间,全省将完善七项保障措施——健全工作机制,明确工作职责,培育信用需求,做好资金保障,培养信用专业人才,保障信息安全和推进信用文化建设。重点推进江西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五项重大工程——行业信用建设工程,信用信息数据交换系统建设工程,信用信息共享与服务系统建设工程,政府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系统工程和社会信用中介机构发展工程。